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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:礼品

任何人或多人在任何时候作出或打算作出赠与或遗赠 对于公司,权力和权威特此授予董事会 接受赠与和遗赠,并运用其本金和所得 为达致公司的宗旨及目标,根据公司的权力、权威、 and discretions contained in these bylaws; provided, that such gifts or bequests are 没有任何条款或条件会与使用、目的、 本章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,但上述限制除外 在该等赠与和遗赠中,可经董事会同意并接受 主体权利.